时间:2010-12-05 20:15:07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从7月1日起,郴州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25元/月;
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临武县、宜章县为650元/月;
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为600元/月。
调整后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7.5元/小时;
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临武县、宜章县6.8元/小时;
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如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这些都需由企业另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