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2 12:00:59 文章分类:合同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代理甲方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协议书约定的各项审批许可手续跑办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设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用途为: 。
2、项目现状:
二、乙方代理甲方(以甲方名义)跑办的项目审批许可手续包括:
1、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手续均限项目规划批准范围内事项,不包括项目规划批准范围外的事项。
三、乙方完成前述手续跑办工作后 日内,将公司5%(百分之五)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为乙方出具持股证明书,并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公司资产现状及现有债权债务情况(截止 年 月 日)应列表并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并交乙方存档,上述股权转让后,乙方仅对列表所载债务承担责任,未载明债务由甲方原股东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跑办前述手续所发生的应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交费通知后于 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费机关或托收银行,甲方也可将款项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缴付。
乙方跑办前述手续所发生的员工工资、公司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总额不超过 元,由乙方自行负担,超过 的部分,由甲方负担。乙方跑办前述手续所发生的员工工资、公司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明细每月列表由甲方签字确认。
五、乙方代理期限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六、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未完成全部代理事项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代理期限或终止本协议书;乙方完成部分代理事项的,甲方并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每证 元的佣金。
七、代理期限内乙方无故终止本协议书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书的,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工作,甲方应按每证 元标准向乙方未付 元的佣金,并赔偿乙方为跑办本协议书事项已发生的全部费用。
八、代理期限内,甲方需乙方协助事项,乙方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并应为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出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手续及各项证明文件。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方于本协议书签字盖章前,已就本协议书内容经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股东会决议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