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03 14:52:04 文章分类:合同协议
机器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详见附件)的买卖事宜,甲方买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 买卖总额为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定金____元整。
2. 甲方必须在___年__月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
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证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损毁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___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上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项之货款,其余金额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则无论乙方是否实际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交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还可以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__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合同解除。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并给付乙方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发生第九条规定之情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合同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