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律师 俩凶手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1-11-14 23:11:40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杀害女律师 俩凶手被执行死刑 东北新闻网  2011-11-14 11:18:02  钟暄 蔡红鑫 
    

  新闻闪回:阜新市十大杰出律师、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阜新市人大代表、辽宁省巾帼英雄、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淑娟,2009年6月15日11时许,刚从银行取出47万现金就被人杀害在电梯口。

  2009年6月15日11时许,在阜新市容大新时代广场地下停车场,45岁的女律师被抢劫杀害,阜新警方在案发后53个小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昨日记者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终审完毕,凶手李某、代某因抢劫罪已经被执行死刑。

  张淑娟是阜新市人民满意律师、该市十大杰出律师、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阜新市人大代表、辽宁省巾帼英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女律师张淑娟被害是仇杀?还是图财害命?当时人们不得而知,只知道案发当时,张淑娟在新开发的“容大新时代商场”花100多万元买下了200平方米的办公室,刚刚装修完毕。因为电梯夹住了张淑娟,电梯无法工作。该楼的保安回忆说,当日11时30分许,有上楼的人按电梯始终没有上来,当时以为是电梯太忙就没太在意,可过了快一个小时,电梯还是没上来,保安下到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入口查看,发现一名女子躺在电梯口被害,被害人手里拿着车钥匙,身无分文,只有一个律师证能证明她的身份。

  在法庭上,李某和代某交代,2009年6月15日7时许,两人携带事先买好的锤子乘出租车来到阜新,他们在一家银行踩点时发现被害人提着银行的取款袋出来,两人于是打车跟着。张淑娟又到另一银行取款,两人又打车继续跟着,一直尾随至案发现场。

  当日11时许,当张淑娟刚按下上楼电梯按钮时,跟在张淑娟身后的二人持锤子照张淑娟的头部击打数下,致张淑娟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两人劫走现金47万余元和装有现金6900元的挎包逃离现场。

  两人还交代,近几年两人赌博欠下大量外债,就想去银行抢劫取巨款的储户。听朋友说阜新有些人的防范意识不是很强,就每天都到储蓄所盯着,看谁取大额现金时就盯着谁,尤其是单身女性。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2008年3月20日,李某、代某携带两把锤子到锦州市中央大街某银行跟踪取款人康某,后在康某家楼道里对其进行锤砸,致康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劫取现金30万元逃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锤子击打被害人头部的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李某、代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记者昨日同时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李某、代某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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