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警惕以培训之名使用廉价劳动力
时间:2012-03-25 21:21:19 作者:山西晚报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律师:警惕以培训之名使用廉价劳动力
山西晚报 2011-03-31 14:21:49
女孩秦欣(化名)在太原一家婚纱摄影店干了近半年,仅领取过500元钱。对此,店方拿出协议称,秦欣在店里是学习,给的钱是补贴;秦欣则觉得,她是在打工,如此低的收入难以为继。到底是学习还是打工?3月30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曾一度陷入两难。
女孩
月薪不足百元怎么生活
秦欣1991年出生,老家在湖北。去年,她随父亲来太原打工。秦欣的梦想是当一名出色的摄影师。“虽然我只有高中学历,但我肯学。“但实际上,秦欣觉得自己多数时间是在打杂,包括打扫卫生、洗车等。那些昂贵的摄影器材,她擦拭或者搬运的时候很多,真正使用的机会却少之又少。“拍摄时,我的工作常常就是举灯。“她说。
从去年5月7日到店里,至10月26日离开,将近半年时间内,秦欣仅从店里领过500元钱。“每月领不到100元,我怎么生活?“更为郁闷的是,她当初交的1000元押金也没要回来。
店方
不收学费就不错了
“只要她能承认错误,我们马上退还1000元押金。“婚纱摄影店经理认为,秦欣不打招呼走人是不对的。
经理拿出协议书,坚称与秦欣是学习关系,学习期限是“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7日“,而且约定“学习期间没有工资“。“考虑到她生活困难,我们还是给了她一部分补贴。“这位经理还表示,除了日常的学习,秦欣曾到北京参加过专业培训,相关费用都是店里出的。他们对秦欣不薄,谁知秦欣却要诉至法院,“在店里学习,不向她收学费就不错了,难道还要支付工资?“
法院
两难之下调解解决
从去年10月辞职到现在,秦欣没有再找工作,多次奔走有关单位“专职“维权。
小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为,此事不在管辖范围。小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予受理。
庭审中,法官也一度陷入两难。一方面,协议书确实体现有学习时间、学习待遇、学习责任等条款;另一方面,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是,秦欣确实付出了劳动,但领取了很低的报酬。
法官综合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调解,最终方案是店方付给秦欣押金、交通费等共计1500元。对此,原被告双方都表示同意。
律师
警惕借培训之名廉价用工
“其实,在我们身边,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秦欣和她的证人都表示,现在有很多用人单位借着这样那样的培训、学习名义,招用学徒工或“助理“等,但实际上招的就是打杂工。最后,一晃几个月过去了,求职者本事没学到,钱也没挣到。“到单位上班,须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秦欣的援助律师高丕杰表示,实际操作中,尽管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和老板商谈,但也不要从一开始就放弃。同时,不要随意签订学习协议。工作中,还要懂得尽量保留证据,包括工资条、出勤记录、工作证等。最后,高丕杰提醒,警惕借培训之名,使用廉价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