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6 21:27:00 作者:文才所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7年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作为发包方将位于重庆市梁平县境内的10标段西气东送管道工程项目承包给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组建了川气东送长输管道工程项目部,后又将该工程项目以2000万元分包给胜利油田山东建设公司,胜利油建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四川省达州二建司,达州二建司的项目经理魏春成再次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杨兴仕,杨兴仕作为实际施工人先后组织了梁平境内的民工数百人垫资进行实际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几家公司互相推委,均不给杨兴仕为首的民工工程劳务费用,导致杨兴仕及其雇请的大量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无法兑现,引发梁平县以杨兴仕为代表的大量民工四处上访,给梁平县委县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负担和麻烦。
我所主任律师蒋文勇受梁平县司法局派遣在梁平县政府办律师值班接访过程中接待了解了该案情况,果敢的接受了本案的委托,指引杨兴仕等民工积极进行维权诉讼,以杨兴仕组织民工施工是在为修建国家大型基建工程项目中付出的劳动,为实际施工人,其合法的劳务报酬理应支付,但上述公司无理不给劳务费用,特别是上述公司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欲无偿占用民工劳动价值和垫付的材料款,现该工程已经完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为由,将上述公司和魏春成列为被告向梁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案经我所执行主任蒋文勇律师多方的协调工作,艰难的调查取证,经梁平县人民法院5次开庭审理,现一审宣判,由四川省达州二建司支付杨兴仕工程款46万多元,胜利油建和中四化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的圆满解决,使杨兴仕为首的民工工资有了着落,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也为新时期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及时的化解和调和了社会矛盾,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