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某、刘某原系夫妻。2003年,被告王某因家庭急需用钱,分两次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却未还款。2004年10月两被告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王某在外所欠的所有债务全部归其本人承担,刘某概... 查看全文>>
2005年9月家住大兴区的赵先生与外地来京的孔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赵先生将位于大兴区农村的房屋卖给孔先生。约定房产及屋内装备折价共15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后孔先生对该院落内的部分房...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