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时间:2009-03-09 20:06:30  作者:郭保全律师  文章分类:涉外婚姻与婚外情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执业机构:河北盛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邢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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