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加工承揽报酬

时间:2009-12-02 15:29:19  作者:周扬  文章分类:学术研究

案情简述:我是做电子焊接的,平时帮别人焊接电路板谋生。

有一次我与一个老板商量好了焊接一批电路板,当时并没有签订什么合同之类的东西,只是口头承诺说是焊完后给钱。

现在他以我焊接质量不好而拒绝付款。

我说如果焊接质量不好,有多少不好的可以按数量进行扣款,并且我们两人已经协商好了扣多少钱。

可他仍不付款, 现在我打电话过去他拒绝接听。 我手头上只有一张当时找其他公司帮忙开具的发票的复印件,以及他公司原工作人员签收的送货单( 这个人现已离开此公司,发货单也是后来补的,但此人承认此事)。

问题: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追回欠款?

周律师解答:据你所述,你与该老板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口头订立的合同有效且受法律保护。定作人认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质量瑕疵,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

但该问题的关键是证据。你的表述还不是很清楚,是否存在其他有效证据或证据是否有瑕疵,本律师无法在此准确鉴别,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建议你带上相关单据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来源:周扬律师博客 http://zy.lawyer.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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