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1 14:39:39 作者:周扬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关于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的争议
周扬律师
铁道部以通知形式向各铁路局发布的修改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已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修改内容引发网友热议,尤其是对普通列出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的规定争议较大。
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修改前,不少旅客都知道,如果自己误了火车,只要在开车后2小时内,仍可免费改签下一趟列车。但从今天开始,新规实施后,除特殊情况外,铁路部门不再提供这种“免费改签”服务了,普通列出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
现如今,如果您是普通列车的旅客,只要您误了点,那您就得多掏银子重新购票,因为新规对改签规定已进行了修改,即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新规规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病等情况、并持有医院证明,经站长同意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但是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也就是,如果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
如果旅客是异地购买的联程票,因前次乘坐的列车晚点而没有赶上本次列车,导致车票作废,责任由谁承担?针对这种情况,铁路客运部门表示,新规是由铁道部出台的,他们只是执行环节,只能按新规执行。这种由铁路部门本身导致的延误,若由旅客承担显失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建设已有长足发展,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逐步提高服务质量。深圳周扬律师认为,铁道部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征求民意,真正实现立法为民;铁道部可以借鉴民航部门关于航班延误的规定,针对火车延误造成旅客损失的情况,规定由铁路运输企业给予赔偿;籍此,改变铁路垄断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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