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15 17:44:14 作者:吴京京 文章分类:文书样本
申请人: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理 由: 犯 罪 嫌 疑 人 因 涉 嫌
一案,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
案的犯罪嫌疑人 (或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
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
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 安 局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签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