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顾警察警告与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

时间:2010-05-07 12:10:33  作者:吴京京  文章分类:刑事诉讼

因为发育得好,还未满14周岁的小叶(化名)谎称自己18岁,与周某交往。当民警获知此情况后,电话提醒周某:“小叶还是一个未成年少女,不能与她发生性关系。”

  然而,周某还是在小叶的要求下,再次与小叶发生性关系,由于这一次周某明知小叶未满14岁,5月4日,周某被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女孩1米6看起来挺成熟

  周某,原籍侨乡文成,今年25岁,父母离异。成年后,周某一直跟随父亲在国外做生意。

  小叶,文成人,1997年出生,父母也离异,跟随奶奶生活。周某与小叶在网络上认识,相似的家庭背景,让他俩很有共同语言,逐渐发展为网恋。

  虽然还是个初中生,但小叶骗周某说,自己已经18岁了。

  2009年12月份,为了与小叶发展恋爱关系,周某特意放下国外的生意,飞回了老家文成。小叶虽然还不到14岁,但身高已经1米6多,从外表上很难判断她仍未成年。

  回到文成之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周某还想着,以后将小叶带到国外一起生活。

  犯罪:周某涉嫌强奸

  周某回到国内后,小叶便经常留宿在周某的家中。

  两人的关系被小叶的奶奶发现,小叶的奶奶屡劝不止,为了让小叶尽快回家,奶奶向文成县公安局报警。

  4月15日晚,小叶又像往常一样住在男友家里。当地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上了周某,提醒他,小叶还是一个未成年少女,不能与她发生性关系。

  挂上电话后,周某问小叶:“是不是15岁(虚岁),是不是属鼠?”小叶回答说:“是啊,干吗?”

  16日凌晨3时许,在小叶的要求下,周某再一次与小叶发生性关系。

  4月16日上午,民警找到周某家,将两人带到派出所。周某说,直到警方对自己采取了刑事措施后,才意识到自己涉嫌强奸罪。

  男友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小叶的情绪不是很稳定,小叶说,她要等周某出狱,再继续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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