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6 23:47:00 作者:朱伟一 文章分类:法苑杂谈
美国军人出身的律师不少,但他们也得先拿法律文凭,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那么先做律师、法官再培训如何?培训拿学位与全职学习拿学位完全不一样,打一个略有牵强的比方:父母定下的婚事与自由恋爱角逐情场完全是两回事——两者都有过程,但前者是走过场,后者却是要全身心去打拼的。
国内有篇影响很大的文章,强烈批判转业军人直接当法官现象,理由是他们没有受过法律训练,难以胜任法官的工作。批评的要害是没有受过法律训练,而不是说从军之后就不适合当法官。其实,在真正的法治国家,律师与军人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美国法学院还比较欢迎退伍军人报考。美国法学院的申请表格中专门有一栏,要求考生说明自己是否服过兵役。同等条件下,报考法学院的军人或退伍军人优先。
法学院的一年级教学很像军队的新兵营的训练,都是让新来的人感觉不好。西点军校还有校规,新生必须服从高年级同学,而且校方鼓励高年级同学刁难、敲打新生。目的是培养军人的服从意识,同时也打造未来军官的钢铁意志。法学院也折磨新生,教授亲自折磨学生。新生的回答教授总也不满意。你要说“太阳是从东边出来的”,那么教授就非要问“太阳为什么是从东边出来的?”“有什么证明吗?”
军人的心理素质应当是很好的,开口“长官”,闭口“长官”,没有半点羞涩,当上大官也一样。民间有一个美谈,说的是一位名将每逢紧要关头,尤其是挨整之后,就情不自禁地要给伟大领袖下跪。伟大领袖忙让将军起来。这位军事首长也就安然渡过难关,继续执掌生杀大权。如果小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如何能够轻易下跪。今天的时代,谋事、谋生不易,蒙冤、梦羞的事情太多。非有坚强的意志,无法在当社会立足。小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内对老律师必须毕恭毕敬,对客户必须点头哈腰。必须能忍,老脸皮厚也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技能。学会服从无比重要,学会被人领导,有朝一日才可能领导别人。当然,这里的服从是表面上的服从,心里尽可以给对方下毒咒。
果断也是优秀军人的优秀品质。如果在枪林弹雨中被敌人的炮火所压制,就必须迅速做出判断,果断采取行动。行动有可能死,但还有可能生,而不行动则肯定也是死。撤退也是一种选择,但没有命令撤退是逃跑,难免给送上军事法庭,所以也比较危险。总之,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决定起来都比较困难。这里还有一和承担责任的问题,敢于负责,才比较果断。
军人还有一个长处,就是懂得团队精神。军队是等级森严的地方,但同时又是歧视最少的地方——至少在美国是这样。军队是美国最先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当兵就得生死与共,战场上子弹不管你是黑人还是白人,也不管你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同样送你回老家。当官的也不能太黑,否则战场上士兵从后面打黑枪。总之,军队讲究团队精神。而团队精神也是律师所需要的。美国律师中单干的很多,一个人开业,叫什么“solo practice”。但即便是一人开律师事务所,也需要与人打交道,需要与人合作。律师是求人的职业。求人如何能够不低头,求人如何能够爱面子。过于爱惜自己的羽毛,如何能够展翅高飞?
在美国,律师是很势利的行业。进入这个行业要看出身,看你是哪所法学院毕业的?是不是名校?平时穿着打扮也比较讲究,打领带,穿皮鞋,人摸狗样,装神弄鬼。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也有歧视。但最终律师是不歧视的。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有客户,你就是老子,你就是爷,反之就是孙子,装也要装孙子。再就是法学院是一个讲成绩的地方,可能是美国所有学科中最讲成绩的地方,入校时讲成绩,出来找工作时也讲成绩,对同一所学校毕业的人,完全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律师事务所招人就只问成绩,不问其他。
军人,尤其是经过战火考验的军人,一般比较客观,比较实事求是,因为打仗是要死人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比如调查研究(简称“调研”),中国这个地方喜欢调研,还经常到国外调研。但我们的调研通常是先入为主,结论在先,很少有客观的。倒并不总是因为长官意志在作怪,而经常是因为我们自己有私心,硬说事情会朝某一个固定方向发展。但军人不同。大战之前,军人也做调研,有沙盘作业,还有红、蓝两军演习并不事先约定谁胜谁负。也就是说,军人的这种演习、军人的这种调研,是比较客观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客观的。制定法律、法规非常重要,其重要性不亚于一场战役,草率行事也是要死人的。我们的立法调研,如果有点红、蓝两军演习的意思,如果有点摆沙盘的意思,我们的国家就大有希望了。
美国军人出身的律师不少,其中还有不少人当上了法官,二战后最高法院的一些大法官都是军人出身。现在美国法官中军人出身的少了。原因之一是二战中从军者数以百万计,其中不乏精英,退伍后不仅出法官、律师,总统都出过好几位,肯尼迪、尼克松、卡特和老布什,二战期间都当过兵。艾森豪威尔更是一位职业军人。里根总统虽然没有从军,但当过军事教学片的解说员。今天美国军人出身的律师相对较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家赔不起这个时间。要想在法律界出人头地,需要死熬年头,而当兵已经花费太多的时间了。二战期间不同,美国精英中的许多人都在军队中服役,大家一样,无所谓浪费时间。我在美国学法律的时候,就有几位军人出身的同学,西点军校毕业的就有两位。但他们都是老同志了,要想从头做起爬到法律界的高位,估计是没有什么希望。
美国军人出身的律师不少,但他们也得先拿法律文凭,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那么先做律师、法官再培训如何?恐怕不太一样。我以为,培训拿学位与全职学习拿学位完全不一样;入门起点不一样,心态也完全不一样。打一个略有牵强的比方:父母定下的婚事与自由恋爱角逐情场完全是两回事——两者都有过程,但前者是走过场,后者却是要全身心去打拼的。
摘自《法学家茶座》第11辑,2006年7月,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