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强律师文集-第65页

(547篇文章)
·两车相撞伤及第三人如何赔偿?

根据青岛法院审判例释的规定,两车相撞伤及第三人,构成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交警部门对两车的过错进行了划分,法院可参照交警部门的认定确定各车具体的赔偿责任比例,计算出两车...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 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 查看全文>>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否为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 查看全文>>

·【以案说法】乘客是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

来源:人民法院报 【裁判要旨】 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 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车辆在行驶过程中, 因转弯过急, 导致车上乘客... 查看全文>>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目前法律已明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基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各方具体赔偿责... 查看全文>>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基本原则与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出台后,人们基于事故处理的实践经验,围绕交通事故与过错行为的内在联系,以追求更为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为目标,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进行了有益探索,这些都为进一步... 查看全文>>

·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如何主张?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五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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