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

时间:2010-11-12 09:18:09  作者:zhang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工程居间合同(修正版)

 

甲方(委托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人):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苏州   洁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安徽省合肥市赛维LDK电池项目机电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与建设单位未能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合同条件、弃渣运距等信息。

3、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所约定的信息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所有的提供信息之义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最终以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为准。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致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施工合同,则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无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签订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日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

2、居间成功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首付款之日为居间报酬支付之日,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费。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若完成居间活动,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之日全额支付居间费。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履行完支付居间费用后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北京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约定的收取居间费的权利转委托给他人实施,甲方以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居间成功后,甲方若将上述工程委托给丙方或与丙方合作实施,则丙方承担连带支付居间费的义务,本合同所有条款对丙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2010年11月4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2010年11月4日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65317778         

单位地址:苏州桐泾北路25号 

签定日期:2010年11月4日

执业机构:北京张亚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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