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13 10:05:4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谁能想到一个普通交通事故的案子受到全国众多车主格外关注,一方面法庭外人们翘首以待,公正的结果千呼万唤尚未出来。同时人们纷纷询问能记录行车情况的技术监控以备关键时刻证明自己无辜。与此同时,一个幽灵,一个拷问善良与良知的幽灵,在道德法庭上游荡,就如同《王子复仇记》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做与不做,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假如你是司机,正常行驶时忽见有老人倒在路上,你怎么办呢?
请看如下的新闻,“广东再现扶跌倒老人被污蔑 三天后老人主动澄清”、“南京彭宇案”、“据许云鹤介绍,2009年10月21日11时45分左右,他驾车沿红旗路行驶,由于车速较慢,他正想判断一位路人老太要站住不动还是抢先过马路时,老太太似乎“跨栏”动作太急促,被护栏绊了一下,落地后重心不稳摔倒在地。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一审判决,,称王老太因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许云鹤也要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万余元。”
最近网上曝光这样的事确实不少,开车发现有老人跌倒结果却被认为是肇事司机被要求赔偿,这样的事之所以舆论都倾向于同情下车救人的一方,这确实是有原因的,本来好心去帮助老人,奈何恩将仇报反而诬陷救人者,倒叫人心寒呀。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这里面确实有不少事值得厘清。
中国有句古话“瓜田李下”:“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指正人君子要主动远离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假如在交通事故现场,您是司机开车过份接近事故现场,难免有些“伤者”会指控您的行车有过错,想救人,别把车停太近。因此平时注意“避嫌”确实是社会生存法则之一。
另外,注意安全驾驶,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更是避免这种事件的前提。以天津为例,我们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高度不及成人的膝盖,市民“跨栏”技术仅业余水平就很容易过去。上海据说路中间的护栏很高,难度系数大估计只有刘翔这样的专业跨栏运动员才能过去,所以司机开车得学习武林高手眼观六路,注意躲避这些跨栏“运动员”,尤其是高龄年龄组的。
当然,车辆保险一定不能少,在前面说的天津红桥区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车有交强险,则最后有关的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司机只承担诉讼费与鉴定费,其实就是两千元左右,但如果他的车没上保险,所有的赔偿就全部由他一人承受了。咱国家的法院有一类案件名称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其实,诸位看官可能不信,在欧盟许多国家法院并不存在交通事故案件,为什么呢,人家的保险公司社会责任感强,一辆车交的保费不高但它的保险限额最高达到千万欧元!!!这样的数额多大的车祸也能赔偿到绰绰有余。反观咱们的保险,保费不少,限额少得可怜,交强险限额以前是5.8现在是12.2万元,撞死一个人赔偿还要近50来万呢,就区区这样的数额还保险公司还设置不少条件不予赔偿(我们不少次代理案件起诉保险公司因为它们以各种荒唐理由不赔偿受害者;商业三者险的保费更高,赔偿也不多,我的一个朋友是公司老总他有个保时捷,200多万元,每年的保费就有6万元左右,保险的限额也并不高,高保费低赔偿,保险公司倒是赚得盆满钵盈),所以得给“共和国脊梁”们找点事干,在每年参加“两会”时别净投赞同票,您的职责是为民请愿,您得提出自己的议案,要求保险公司提高保险限额这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这是行善积德的造福百姓的大事。
客观地讲,类似的事也折射出一个不能回避事实,现在的老人,虽然年龄大,但他们其实受教育并不高,大部分是在十年动乱中过来的,年轻时喊口号、唱红、串联、武斗、挤车肯定是内行,在那个年代教育根本就被歧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与他们的经历格格不入,因为他们那个年代是倡导“批孔”“破四旧”“斗争”的,上公共汽车,就两个人他们也会斗争也会互相排挤,因为那个年代不倡导尊重别人不倡导“公德”,现在说他们全都为老不尊有些过份,毕竟是时代造就的悲剧。另外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并不健全,医疗有时还是以自费为主,也使得他们想尽办法保全自己地位转驾他人承担责任,这也是他们中某些人行事的原则吧。
其实,无论如何,按人类社会发展的发展方向,善良、公平、正义与责任感是永恒的,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助人为乐,是地球人的美德,是人类区别于弱肉强食的动物的本质区别,所以真发现有老人摔倒您还是要帮个忙,中国卫生部目前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只是技术上的规定,实际上咱们普通百姓没有机会接受那些专业的培训,咱们照样能以其他方式帮忙呀,但为妥善起见不建议您直接把他扶起来,可以打个报警或是急救电话,找专业人士来,打个110或是120这事容易吧,记得有次我出门办个事,坐出租发现路旁有人斗殴“一对二”鏖战正酣,我马上用手机打了110报警,结果指挥中心的民警告诉我已经有人报警了,民警很快就到现场,您瞧这热心人与正义之士越来越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