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春律师文集
人损解释与侵权责任法冲突之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规则的变化
时间:2011-11-20 22:25:44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律师实务
长期以来,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即通常所说的校园伤害赔偿案件(教师们习惯称之为“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一直是全社会特别是家长和教育部门关心的重大问题。因本人在中小学多年的工作经历,所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问题也更加关注。
原文链接:
http://hhc1666.fabao365.com/article/view_525661_101607.html
胡海春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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