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

时间:2009-05-06 10:33:17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律师实务

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执业机构: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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