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16 22:03:26 作者:陈立强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陈立强律师,河北唐山杰大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证号:030907119985,唐山人民广播电台“法律视线”节目嘉宾律师,唐山电视台直播五十分节目值班律师,自执业以来,认真的钻研法学相关理论知识,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完美结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巨大损失,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陈立强律师咨询电话13831544521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