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23 21:53:42 文章分类:聘请律师
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一、 咨询类
个人:当面咨询,100元/小时;单位:200元(限1小时内)。
二、 代书及出具律师函类
代书每件300元—1000元;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或进行律师见证的,按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但每件不少于1000元。
三、 合同审查、草拟类
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3‰—5‰收取,但审查类最低每件不少于1000元,草拟的每件不低于2000元。
四、 代为谈判、调解、调查类
本市的每次1000——3000元起;超过3小时,每小时另加300元。
五、 诉讼、仲裁类(指一审、二审或申诉的一个审限)
1、刑事类:一般每阶段5000-50000元;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每阶段10000-100000元;外地的每阶段10000-100000元;外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每阶段15000-150000元。
2、民事类:无标的额的,每件3000-10000元;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每件按标的额的4-6%收费,但每件不低于3000元;标的额为50-100万元的,按标的额的3-5%收费;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额的3-4%收费。疑难、复杂案件按前述标准的2-3倍收费。
如分期付款,收费可上调30-60%;风险代理案件及债务清欠案件,按标的额的20-50%收费,不成功,不收费。
另收委托人办案费,本市的每件收300-1000元;外地的实报实销。仲裁类、行政类、经济类收费标准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