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纠纷五种情况适用双倍赔偿

时间:2009-07-23 22:32:21    文章分类:律师论文

  

  近年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适用双倍赔偿的问题上,学术届意见不一致,各地人民法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结论也往往相互矛盾。针对这种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对此作了相应规定,规定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

这五种情形是: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为这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该《解释》第14条还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若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应当指出的是,《解释》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以合同法第113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为依据的,但不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直接适用。其适用条件和结果上都与消法第49条的规定有所不同。

 

诚信律师,专业网站:中国功夫律师网http://www.kungfulawyer.com

执业机构:浙江融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温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崔波律师 > 崔波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