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时间:2012-01-26 16:29:50    文章分类:票据实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       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       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执业机构: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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