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地产律师许正文: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

时间:2012-12-28 15:32:36    文章分类: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许正文律师按:在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无房产证的转让行为占了很大的比例,还有出于税费等方面的考虑,双方约定暂时不过户等情况也很多见。也因此,经常有当事人向笔者咨询,问能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公证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现就此回复如下:

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转让必须依法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法律规定其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权属变更。二手房买卖属于房地产转让的形式之一,买卖双方应当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执业机构:北京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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