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3 14:18:27 文章分类:二手房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案情简介】
王先生系某村村民,在本村申请有宅基地并建设有房屋。后其在城区做生意,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即举家迁居到城区。随后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给本村村民赵先生(赵先生在农村并无宅基地)。几年之后,王先生感觉还是住在农村比较惬意。于是希望能申请到一处新的宅基地,以建设住宅。
【争议焦点】
1.王先生能否将房屋出卖给赵先生?
2.赵先生能否取得该房屋所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3.王先生现在能否再申请宅基地建设房屋?
【律师点评】
西安房产律师许正文解析: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允许买卖,但村民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需办理相应的《宅基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手续。王先生与赵先生都是村集体组织成员,且赵先生并无其他宅基地,因此不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王先生出卖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因此失去了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律师提醒】
建议进城村民慎重出卖在农村的房产,防止再回到农村时,面临无法申请宅基地,无房屋居住的情况。
作者:许正文律师,西安专业房产律师!专业只做“二手房、商品房、拆迁房、租赁房、遗产房、婚房、公房、宅基地房、商业用房”等涉房法律业务。咨询电话:13609120556 Q Q:912922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