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1 21:13:16 文章分类:新闻动态
近日,我所张荣君主任又连续承接三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第一起案件发生在金州新区,当事人真万钧在某钢铁有限公司院内与其他工友抬钢管时被砸伤,大连市金州区中医医院诊断为左足拇趾骨折;第二起案件发生在普兰店市,当事人张连波在某楼盘建筑工地为雇主杜某提供劳务过程中,从2米高处坠下受伤,被送到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王连文接骨诊所救治,诊断为左胫腓骨中段骨折,住院治疗21天,进行了内固定手术;第三起案件发生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当事人王某在建筑工地干活时,被模板砸在下面,造成左腓骨骨折、韧带断裂。
目前,这三起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手续均已经办理完毕。从4月5日开始,张律师将指导助理律师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陆续完成上述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撰写、立案等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各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