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张荣君主任代理的某中专学生自杀案件获20万元补偿

时间:2012-10-19 15:12:50    文章分类:新闻动态

         10月19日,我所张荣君律师代理的大连某中专学校学生王俊上吊自杀案件,经多方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大连造船技术学校最终一次性给付王俊家属共计20万元的补偿金。王俊的父亲王廷震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向张荣君律师表示了感谢。

   王俊,男,生于1995年9月30日,自2011年9月开始至事发日即2012年9月17日在大连船舶技术学校读电焊专业,系该校全日制住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俭自律,待人和善,2012年9月17日23点左右在学校内教学楼后面上吊自杀,事发时不满17周岁。

执业机构: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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