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26 04:15:19 文章分类:新闻动态
2012年4月23日,我所张荣君主任到沈阳协商处理闫金萍坠落火车致残案件。2010年3月28日,她与哥哥、母亲买票从瓦房店火车站上车,乘坐沈阳铁路局大连至牡丹江2051次普快列车,途经苏家屯站附近时,闫金萍上卫生间时坠落至火车外的铁轨上,导致终生残疾。这次的协商,沈阳铁路局领导特别重视,分别由大连客运段、苏家屯车站、沈阳车站三方组成了事故处理小组,并与张荣君律师就案件细节问题进行了初步交流。铁路方面认为,闫金萍因婚变产生了自杀念头,在卫生间持续逗留达半小时之久,并用手抠开了卫生间的车窗玻璃,自己跳出火车致残。对此,张荣君律师认为,这仅是铁路一方的说法,目前尚未看到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闫金萍作为一个弱女子,在不具有任何工具、器械的前提下,用手能抠掉车窗的厚玻璃吗?火车上的车窗玻璃随便用手就能抠掉,这太吓人了,也太不安全了。不管怎么说,铁路方面的责任是跑不掉的。
因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达成一致。张荣君律师已经联系了北京、辽宁、大连等地电视台和《新商报》、《半岛晨报》等报社的记者,择日对此案展开详细的采访、追踪活动,孰是孰非,让全国公众作出评价。之后,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将代理闫金萍致信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及铁道部安全监察司,请求铁道部派人到事故发生地和大连复查此案。同时,还将通过法律渠道,尽最大努力维护闫金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