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晚报》刊登我所律师办理的案件

时间:2012-07-16 09:21:11    文章分类:新闻动态

      2012年7月9日,《大连晚报》在B14版刊登我所张荣君主任办理的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赔偿纠纷案件,题目是《无效证藏其中,没瞒过叫真儿律师》。全文如下:                                    

                                     天降混凝土块砸伤打工者,被告法庭上突然拿出一组证据

              无效证藏其中没瞒过叫真儿律师

      ■本报记者 张晓帆

       资质证书明明已经两年多没检,早已失效,可为了转移法庭和原告的视线,某建设集团公司竟然在法庭审理时,突然一股脑地抛出七八个法律文件,将没有年检的资质证书也夹杂在其中。没想到,他们碰到了一个叫真儿的律师,当庭认真审看,火眼金睛发现纰漏。最终,被从天而降的混凝土块砸伤右肩的打工者,获得14.5万元的赔偿。

       事发:混凝土块从天降砸中右肩

       42岁的孙岩是黑龙江省通河县来连打工人员。2011年8月,他受雇于李某,到位于高新区的某工地打工,从事外墙贴砖后勾缝工作。一周后的一个早晨,因人手不够,孙岩在经李某同意后,去工地大门外接一个勾缝女工。当俩人往工地里走,经过一幢20多层高的建筑时,不幸发生了:楼上突然掉下来一块拳头大小的混凝土块砸中孙岩右肩,他倒地后昏迷不醒。李某急忙将孙岩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右侧锁骨、肩胛骨,右第3后肋骨骨折等。之后,孙岩接受了手术。

       出院后,孙岩找到楼盘施工单位大连某建设集团公司,要求支付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孙岩全权委托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代理此案。

       交锋:法庭上突然出现一组证据

       昨日,张荣君律师介绍说,他代理孙岩将李某及某建设集团公司起诉到法院。今年6月,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时,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提出,孙岩是被掉下的混凝土块砸伤的,应按特殊侵权处理,不应按雇佣关系处理。对此,张律师指出,孙岩被混凝土块砸伤,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高空坠物产生的特殊侵权法律关系;二是基于雇主、雇员产生的雇佣法律关系。当事人在索赔时具有选择权。本案选择的是雇佣法律关系,其伤残鉴定应当比照适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鉴定标准》,而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

       这时,被告突然拿出了一组令人意想不到的证据。其中有一个与另外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外墙贴砖分包工程合同》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称双方约定,凡发生违章作业、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等引发事故或造成损失的情况,全部责任由接受分包的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以此证明孙岩应当找分包公司——建设工程公司索赔。

        张律师在细致查看该组证据后指出,该建设工程公司的施工资质仅年检至2009年12月28日,其后至今再未经过年检和审验,已自动失效。因此,某建设集团公司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为分包商,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结果:构成伤残获赔14.5万

       伤残鉴定结果表明,孙岩构成8级、10级伤残各1处。张律师提出了18万余元的赔偿额度。7月5日,经法院主持调解,某建设集团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付孙岩各项赔偿款12.5万元、雇主李某亦自愿给付赔偿款2万元,共计14.5万元。

       张荣君律师提醒,以何种法律关系起诉,索赔额相差不少,所以一定要把握好。此外,面对法庭上突然出现的证据,一定要认真审看。本案中,被告方为混淆原告方及法庭的视野,采取证据突袭的方式,突然一次性抛出了分包公司的《分包合同》《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七八个法律文件,将未经年检、无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隐藏在其中,如果不细致查看或者不具备丰富的法庭质证经验的话,就会被欺骗过去。(文中所涉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执业机构: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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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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