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9 05:08:16 文章分类:律师文集
大连一木器厂用入医保的职工名义办理伤者的住院手续 工人索要赔偿时企业不承认与其有劳动关系
赵富伟的病床卡上写着工友林立泽的名字■资料图片
晨报大连讯(记者 虞禄洋)在工厂维修机器时伤了手,发现医疗记录用的是工友名字时伤了心。
这是工人赵富伟的不幸遭遇。他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来了姓名权,哪知老板又不认他是自己的职工。
工伤索赔 厂方不认账
赵富伟在大连市一家木器厂打工。今年3月10日,他在厂里维修机器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当天手术后住院治疗。等赵富伟从昏迷中醒来,却发现医疗记录上写的都是工友林立泽的名字。
赵富伟说,是木器厂的一位负责人在医院这样登记的,医院并没有核实患者身份。据了解,林立泽办过医疗保险。
赵富伟要求医院更正,住院21天后,医院同意赵富伟以林立泽的名字办理出院手续,并以赵富伟这个名字重新入院。
4月20日赵富伟出院。随后他要求赔偿,可木器厂答复:“林立泽受伤住院,与你有啥关系?凭什么给你赔偿?”
8月,赵富伟将医院告上法庭,讨要姓名权。
关键时刻,工友林立泽证实,他在3月10日至31日期间一直在木器厂正常工作,并未被机器绞伤,而是赵富伟在3月10日被机器绞伤,入院治疗还使用了他的名字。
近日,大连中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病案的患者姓名应为赵富伟。
不认职工 厂方演“双簧”
赵富伟向木器厂要求索赔。哪知厂方不承认他是自己的工人,在法庭上拿出一份《租赁合同》称,从2007年起将厂房及机器设备出租给黑龙江省伊春市一家木制品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12年11月29日止。
另有一份伊春这家木制品公司盖章的《证明》,写着“我公司自2007年11月30日租赁大连某木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经营至今,在租赁期间工厂和员工均由我公司经营管理,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责任,与出租方大连某木业有限公司无关”,日期是2009年9月25日。
但伊春的木制品公司拿不出异地租赁经营的税务、工商登记手续,木器厂也未能提供租金的入账凭证。而原告律师张荣君调取了木器厂为赵富伟办理暂住证时的登记资料,证明赵富伟的服务处所为大连某木业公司,还提交了印有木业公司字样的工作服、工资条、民事判决书、医院诊断书、查询卡、暂住证等10余份证据材料。
11月4日,仲裁庭裁决,确认赵富伟在受伤时与木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目前该裁决已生效,该案顺利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律师:该企业涉嫌骗保
赵富伟的代理律师张荣君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因未给劳动者办理医疗保险,在农民工出现工伤事故后,便以同单位办理医疗保险的人的名义入院,以骗取保险金。但这种做法在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时容易发生纠纷,导致伤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
因此,劳动者因工受伤入院治疗时,如果用人单位使用他人姓名为其登记,劳动者一定要及时更正。医院有义务遵守《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的规定,核对患者身份,以免卷入此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