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如何相处

时间:2009-10-26 20:26:03    文章分类:经济纠纷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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