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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时间:2009-10-26 21:17:20 文章分类:经济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1、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或转预售合同书。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4 、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
5 、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原文链接:
http://dgyanghualawyer.fabao365.com/article/view_531686_46144.html
杨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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