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素养是当事人最贴心的保障

时间:2009-11-21 00:21:12  作者:董方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李XX的辩护律师征求我的意见,盛情难却,我谈了一些辩护要点,悉为这位同行采纳。

这起案件因有限公司设立和股权转让行为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健全,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引爆股东和利害关系人权益纠纷,触发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可以说,各方当事人打得不亦乐乎,旁观者只能蜚短道长。

单说李XX被指控参与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初,就交保金取保候审,一直心揣小兔。当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因其卷入行政诉讼案件,干脆就撤销了所谓被破坏了生产经营的公司登记并建议清算。由于我对该案,包括企业设立和经营历程、股权转让背景和合同内容、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行为和过程、李XX等人进入企业的动机和目的、导致停产的因素和停产后当事人的行为等完成了理性分析,阐述的无罪法律意见得到了认可。可是,李XX等人没有高兴多少日子,民事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控告不止,基层检察院移请上级,省级检察院电话报请最高检察院,得到了尚方宝剑,说是主要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没有提到李XX构成此罪。等到尚方宝剑落到基层,检察院说什么都要对李XX按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

案子到了审判阶段,法院那边放出话来,李XX如果不认罪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如果认罪就可被判缓刑。李的亲属就在法院任中层领导,也劝李认罪。李XX自觉得冤枉,怎么也想不通,但自己有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他的辩护律师和我交流辩护意见。我认为律师根据事实和证据说话,应当坚持自己的法律观点,并指出了其要害在于最高检察院的“口谕”中没有李XX行为构成犯罪应予追究的话,是不是基层落实过程中出了某种问题。况且,最高检察院的人没有看卷,仅仅是听电话而已。由此,李XX开始执拗讨问究竟。开庭前,法院那边有人松口了:不认罪也要判缓刑。尽管一味讲要判李XX有罪,法院却一直拒绝李的律师复印案卷,这种违反诉讼法的举动让律师无可奈何。开庭中,李XX拒不认罪,辩护律师认为确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有罪,也作了无罪辩护。等到宣判,李XX真的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XX提起上诉。

不管此案结果如何,也不谈审判交易一类的重大问题,令人欣慰的是:因为坚信法律,同样的不认罪,原来说的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却变成了缓刑一年,即原本最漂亮的说法不过就是最坏的结果。给人的教益是:律师的责任感对当事人来说重于千钧,律师的职业素养应该是当事人最贴心的保障。

 

      今天传来消息,鄙文《律师的职业素养是当事人最贴心的保障》中提到的李XX一案被发回重审了!!!

      我很高兴!!!

     还用多说吗?相信法律,相信公理,没有错!!!

       有一些人总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在我看来:

      一是有混水摸鱼的倾向,这样例子太多了,我懒得费口舌;

      二是确实关系或者说法官倾向性决定成败,但这是基于法官自由心证和自由裁量权发生的,其实质在于当事各方证据都有瑕疵;

      三是当事人没有遇到明白人指点或代理,糊涂僧念糊涂偈,当然要找个托辞。

      四是确遇到对方势力大,能影响裁决,但于这种情况,弱势当事人如何应对,有良知的律师会指点迷津。

     不过,还应该说的是,有良知的律师能没有关系吗?!坦率地说:有良知的律师关系更牢靠,更可信!!

     真的吗?想想啊,一个偏远山区的孩子大学毕业,能漂洋越岭,能指点江山,人气十足,凭什么呐?!不用掰饺子说馅吧?同理,凭什么律师会有良知啊!换句话说,他一定有不需要忽悠,不需要骗人的资本!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WTO事务 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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