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21 11:45:18 作者:董方伟 文章分类:举案说法
据媒体报道:“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日前一审公开宣判,冒名者的父亲——原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而罗彩霞10万元索赔请求并未获法院支持。
案件背景报道中有人陈述:
1.学校是受害者:
经初步调查,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违反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代领了假罗彩霞(即王佳俊)的录取通知书。教育部获知此事后,立即要求有关单位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认真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一经查明真相,对教育系统违纪违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冒名顶替者是受害者:
王峥嵘说,大学毕业后的女儿并没有找到一份稳定而安逸的工作,现在文凭虽然没了,唯一感到安慰的是孩子毕竟在大学里走过一遭,有所收获,但工作最多只能算个临时性的“打工”。
3.罗彩霞是受害者:
……
究竟是谁说的,看官可以读报道。
我们知道:学校和冒名顶替者都没有对王峥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10万元索赔请求并未获法院支持”一句话也让人猜谜了:究竟罗彩霞不被判决书认定是受害人呐,还是她被判决书认定是受害人但不应得到金钱赔偿,还是她得到了不足十万元的赔偿?
假如罗彩霞被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我们真的要感慨地说:
罗彩霞,你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错就错在你生不逢时。
你怎么就和人家的女儿同龄?
错就错在你长错了地方。
你怎么就和人家的女儿成了同学?
错就错在你没有圈子。
你怎么不先了解同学们近况呐?
错就错在揭露这起案件。
你怎么就不晓得忍气吞声?
错就错在你考了高分又没报贵州的师范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不知道吗?
错就错在你竟能考入师范大学。
你这不是和造假者找别扭吗?
错就错在你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名人了吗?
错就错在你索赔十万元。
你这不是在向犯罪人的伤口撒盐吗?
我怀疑你还有一个致命的错:没有保留为教师资格和毕业证奔波的公共车票、餐饮发票、磨破了的鞋一类原始证据,甚至没有用瓦罐保存你当初为之流下的眼泪!
没有这些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你的损失谁看见啦?凭什么说你是受害人?你的精神损害在哪儿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