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买方不支付定金,该怎么办?急

时间:2009-11-21 21:53:14  作者:董方伟  文章分类:解答咨询

合同约定由买方支付30%定金,余款收货后支付,如违约赔偿货款的10%为违约金,没约定支付定金时间,现买方经催后仍不支付定金,我是否有权利暂停履行合同,因这批货为定做,现已加工多半,如果合同期满,买方违约我方受损失很大,损失大与违约金,如果我因此不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买方是否有权利要求我赔偿违约金?请问我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fa109877河北[咨询时间:2天前悬赏分:30 解答数:3 剩余时间:13天3时23分59秒]

这份合同存在约定不明问题。从您咨询的表述理解,是承揽加工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定金。因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支付时间,您可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间内履行支付义务(因定金属实践合同的性质,定金未实际交付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买方仍不支付定金,您可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即中止履行合同。如果买方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您可根据《合同法》第107、108、113和114条诉求法院判令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给您合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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