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该谁拿???

时间:2009-11-23 16:26:19  作者:董方伟  文章分类:解答咨询

问:

你好我想请教个问题我父亲在一家私企上班在班上工作时突然感到不舒服他们单位在给送到家楼下的时候晕倒了他们给送到医院经诊断后是脑血栓我父亲在工作期间他们并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个住院费该谁拿我该怎么办???

答: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您父亲的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  您父亲的住院费等恐怕要自己负担,因为目前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中,尚无员工以单位没有缴付医疗保险为由可主张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规定,仅是行政机关有权对此进行行政处罚;

3.  单位没有和您父亲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或第7条规定,您父亲有权向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算的每月双倍工资;

4.  根据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前且医疗期内,单位应继续发给您父亲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

5.  您父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劳动部规定,医疗期满后您父亲不能继续工作,劳动合同可予解除,但单位必须依法解除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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