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闪电”离婚

时间:2007-11-01 09:33:58  作者:刘长洪律师  文章分类:离婚感悟

    律师也谈“闪电结婚”之弊端

    [刘长洪律师简介]

    刘长洪是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专门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sfsk.net/lchh/,联系方式:13572814544。

    近几年来,有很多闪电结婚的当事人向我咨询离婚问题,我就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闪电结婚概念:是男女双方经过段时间的恋爱(不足半年甚至只有两三个月),相互对性格、爱好、人品、人生观、对方家庭等了解很少,出于某种考虑,就迅速结婚组建家庭。

    闪电结婚的主要原因(类型):

  1、经济利益型:为了经济利益而迅速结婚,比如为了分到单位房屋、为了得到征地款等等;

  2、父母干扰型:为了应付父母的催促,男女一方或双方的父母急切子女婚事,有的盼孙心切,长期、急切催促子女结婚,作为子女的被催促的心烦意乱,为了应付,很随便的谈了对象,仓促结婚;

  3、疲惫型:男女双方年龄都比较大,谈过多次恋爱,已经身心疲惫,不想再久拖不决,认为双方大体能和得来就行,所以就仓促结婚;

  4、优柔寡断没有主心骨型:男女一方或双方没有自己的主见,一方或者他人建议结婚,双方就仓促结婚。

  5、太过自信型:经过几个月的恋爱,男女一方或双方认为已经足够了解对方,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问题,就仓促结婚;

  6、勉强型:经过短时间的恋爱,男女双方已经未婚同居,双方虽有某些不合的地方,但认为已经同居,就勉强结婚。

  闪电结婚的弊端:

  男女婚前相处时间短,相互了解少,婚后双方的缺点都会暴露出来,婚前完美的恋人短时间内在心中发生了变化,心里失去平衡,容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前短时间的恋爱,没有对对方家庭作出详细的了解,婚后不适应对方家庭的生活环境或气氛,与对方父母难以相处,也容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 很多闪电结婚的夫妻,有不少的一部分人,在结婚后十几天、几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就提出离婚。向我咨询的众多离婚的当事人中,有几例是刚结婚一周时间就要求离婚,更多的是结婚三个月到六个月时间就提出离婚。

  这种情形劳民伤财,更严重伤害到了男女双方的感情和影响今后对婚姻家庭的信任和认识,也伤害到了双方父母的感情。如果双方能够尽快协议离婚还可以,但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婚,还要提起诉讼,有的案件还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形对当事人感情的伤害更大。
  建议:年轻的朋友,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可能是人生中唯一的一次,所以,无论什么原因,您都要耐心的恋爱两年以上的时间,充分的接触和了解,分清对方缺点是小问题还是根本问题,猜想一下婚后您是否能够容忍对方这些缺点,千万不要幻想对方能够改掉这些缺点,慎重的选择才有可能获得幸福的婚姻。                      

    刘长洪律师

执业机构: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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