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第一次起诉会判决不离婚,起诉还有什么意义?

时间:2007-11-01 16:33:07  作者:刘长洪律师  文章分类:离婚论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作用

    很多离婚的当事人会问我:我这个离婚案件,由于证据不足,如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我还有起诉离婚的必要吗?    答案是:很有必要。

    有些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或者说夫妻之间就没有大的矛盾,仅仅是双方性格不合,或者说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婚姻法列举的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极有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我作为办案律师分析案情后,就会明确告诉当事人案件可能的结果。此时,当事人就会问这个问题,有没有必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还有多大意义。

    我就做如下回答:在上述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可能结果和意义:

    1、法院判决离婚(可能性小)。

    2、离婚调解:通过律师和法院做思想工作,被告改变态度,最后同意离婚,达成离婚调解书;这种情形还挺多,因为人的思想一直在变化之中,通过开庭,被告看到原告的坚决,感到挽留无望,通过律师和法官的劝说,可能就同意离婚,我每年都会办理几件类似的离婚案件。

    3、和好调解:通过律师和法官做思想工作,原告或被告改变了自己的不良生活习惯,愿意改正自身不足之处,原告撤诉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变得好起来,直到白头到老。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时有发生,毕竟多年的夫妻,毕竟有过亲密的关系,说散有时也于心不忍,考虑到孩子,考虑的影响,加上双方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愿意改正,和好也是一种好的选择。

    4、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或继续分居,原告继续搜集证据,为下次离婚做准备。

    通过上述分析,您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有无意义呢?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刘长洪律师

执业机构: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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