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债务的离婚案例
时间:2007-11-03 10:09:42 作者:刘长洪律师 文章分类:离婚案例
伪造42万元债务的离婚案例 【案情简介】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02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好,没有生育,2005年张某出国工作,并于2006年4月份第一次提出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后张某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庭审中李某主张有42万元夫妻共同债务让张某承担一半。张某在此之前从来不知道有该笔债务。李某手段高明,将42万元债务通过支付令形式表现出来,支付令是法院生效的文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在本案中,刘长洪律师是原告张某的代理人。【律师分析】 刘长洪律师(主办离婚案件)接受张某委托后,审查证据,办理跨国委托手续,起诉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刘长洪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焦点: 1、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本案能够判决离婚; 2、被告李某提出的42万元债务真实与否,是否用到了夫妻家庭生活中,人民法院的支付令能否充分证明债务的真实性; 3、被告李某单位分配的福利住房,无房产证,原、被告共同支付10万元房款,该房屋如何分割; 4、在被告李某名下的轿车如何分割。 针对上述争议的焦点,刘长洪律师展开调查、法庭辩论,经过四次开庭,案件终于审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所主张的42万元债务不成立,房屋由李某居住使用,李某拿出部分钱给原告张某补偿,待取得房产证后再重新分割所有权,车辆归被告李某所有,李某拿出部分钱给原告张某补偿。至此,本案胜利结束。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