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27 17:42:0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据了解,说“有事找我的律师”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种是已成为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当事人,聘请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另外,一些组织的负责人,曾聘请过律师,相互较为熟悉。他们往往会咨询律师或请律师办理私人的法律事务,也会脱口而出:有事找我的律师。
说出“有事找我的律师”这句话,一般都意味着拥有一个法律顾问,有特定的律师为他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有了这样的法律顾问,任何事情的法律问题都会有专人帮你解决,甚至在个人理财、投资、经营,甚至私生活等方面,都会给以一定的建议。
目前聘请私人法律顾问的主要以民营企业家、私营业主为主。他说,有时律师是做一个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民营企业家的私人律师。因为纵使是投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看似公司的事情,其实它的决定权只在民营企业家一人手里。
据了解,也有私营企业主与律师明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投资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李成山先生,便与我律师事务所的签订了明确的私人法律服务的合同。没多久,李先生便碰到了法律上的麻烦。在开发房产的过程中,一当地市民无理敲诈。李先生派人与其交涉,遭到粗暴伤害。律师马上赶到,并到行政机关代理投诉,参与代理,与对方一起去警察机关协调解决,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请律师和不请律师大不一样。”当一切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李先生由衷地感叹。
“有事找律师”这一观念在现代人中逐渐深入。一个普通人,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遇到私人领域内的事情(如涉及赔偿、终止某种民事关系),找律师已是他们的第一选择。聘请律师成时尚,这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结果,也说明了我国的法制建设又迈进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