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评估及修复问答

时间:2013-01-05 22:50:06  作者:许子栋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第一、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如何评估?

许子栋律师:实践当中,一些当事人因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委托,按照市建委《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做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评估做出的规定,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前,应该先进行房屋质量缺陷认可或鉴定,评定房屋质量缺陷认可协议、鉴定报告、评定报告,这三个文书应当包括质量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和影响四项内容。

第二 房屋质量缺陷如何修复?

许子栋律师: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可以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来进行确定:房屋质量各方当事人对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协商一致的,由房屋质量缺陷各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认可协议;房屋质量缺陷当事人一方委托或者各方共同委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房屋质量缺陷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由受托进行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的房地产机构出具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

第三、如何确定评估机构?

许子栋律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协商一致时,可共同委托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推荐的59家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依规定在由市高院确定的《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名册》中的17家评估机构中确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也将作为房屋质量缺陷损失案件判决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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