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2 17:37:56 作者:许子栋 文章分类:许律师点评事实
作者:许子栋
杜威转会闹剧让足管中心乃至体育爱好者对国内球员转会的不严肃有了直观认识,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法。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合同是虚假的,一份是真实意思合同。之所以出现阴阳合同,主要是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球员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足球行业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竞技环境,乃致使一些球员在足球俱乐部中没有感到没有温暖、没有目标一遇到挫折就。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假如双方签订的“阴阳合同”涉嫌逃税,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实,行政机关将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如何、监管及杜绝足球界“阴阳合同”?
1、 建议加强足管中心自身建设的内部规定,出台一批监管制度,尤其是包括俱乐部的监管和准入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的相继出台,对杜绝阴阳合同是根本举措。
2建议足管中心、足球俱乐部、经纪人、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以网签合同为纳税和工资凭证依据,。
3、推行经纪人制度是最好的办法之一,尤其是让律师做国内足球经纪人。因为律师对法律规章制度非常熟悉,一方面可事先预防从合同中预防俱乐部欠薪;从合同的细节上帮助球员维权,另一方面,可以事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俱乐部欠薪的行为。
(作者系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法学会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