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时间:2009-12-30 15:32:42  作者:杨春玉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案例:男方于2000年结婚。2001年3月,男方父母卖掉原房屋,在郊区买了一套房屋(合同中购房人为男方父母和男方),让夫妻居住,产权证为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准备离婚。请问:男方妻子是否可以分割该套房子的财产?

        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现实中,由于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理解各有不同,上海高院为此在《关于高院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第五条作了相应的回答:“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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