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9 10:36:23 文章分类:法律新闻
散襄军在批示中指出,南开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社区法庭的做法,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形成新访、减少群众诉累、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政法机关应认真学习借鉴,并具体体现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
散襄军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拓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搭建起推进能动司法、方便服务群众、及时化解纠纷、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平台。要强化实践历炼,注重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新形势下人民法官、政法干警调处各类矛盾问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李少平在讲话中要求,要深刻认识社区法庭经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借鉴社区法庭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延伸诉讼服务,把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全力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推广建立社区法庭经验做法作为一个重要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社区法庭联动社会司法资源的载体作用,在充分运用各种灵活手段和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司法便民服务机制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策划,为推广社区法庭经验创造良好环境。
据了解,为了给社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南开法院从2008年4月开始,先后在全区的12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12个社区法庭,形成相对固定的长期服务网络。叫百姓不出社区、不多花钱,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矛盾纠纷。两年多的实践证明,社区法庭在融入社区管理、联动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搭建了一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真正实现了“百姓在哪里,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
来源: 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