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认定“促成交易”?居间人对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成

时间:2011-01-28 17:19:57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如何理解和认定“促成交易”?居间人对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成功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促成交易”应指完成了委托事项,其标志应以委托人的确认为准,以书面形式较妥。为订约媒介的居间,促成交易的直接成果是房地产交易的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作为完成业务的记录,居间人可以作为合同的见证人参与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还必须到房管部门备案,进行交易价格的申报。

 作为居间人在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合同中,只对委托方承担权利义务,负有忠实的义务。在为订约媒介的居间活动中,居间人与买卖双方均有委托关系,对双方委托人均有忠实的义务,居间人不得代表任何一方做出有损另一方利益的行为,如低买高卖(又称吃差价)。居间人负责在有交易意向的双方之间斡旋,帮助双方就交易的细节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买卖(租赁)合同。但对于合同是否得以顺利履行,居间人不承担保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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