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分摊面积增加,购房者需要承担增加部分的房款吗?

时间:2011-01-28 17:24:3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共用分摊面积增加,购房者需要承担增加部分的房款吗?

 

    共用分摊面积增加,购房者是否需要承担增加部分的房款,主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如何约定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根据房屋建筑面积的构成原理,这个规定实际上要求对套内建筑面积和共用分摊面积增减情况分别做出约定。这里需要明确以下两个概念:暂测面积是指房屋未竣工前,测量机构或其他单位依施工图及规定的计算办法测算的面积。实测面积指的是房屋竣工后,经测量机构实地丈量出具的《建筑面积测算表》上认定的面积。由于房屋预售是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房屋向社会销售,所以在预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建筑面积只能是暂测面积。由于施工图纸与实际完工的建筑之间会存在差异,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的误差就在所难免。此外,商品房销售面积还有套内建筑面积与共用分摊建筑面积之分,即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与共用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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