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8 15:45:23 作者:袁吉松 文章分类:诉讼仲裁
我国的审判(仲裁)制度,也包括举证制度明显遵循了大陆法系的司法传统,其中以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证据来源及效力的作法近年来已纷纷被大陆法系的国家所修改,逐渐与英美法系的庭审对抗性极强的当事人举证方式相吸收和融合。全面的庭审方式所涉及的质证既指当事人之间对证据材料的相互质询亦包含对法庭(仲裁庭)所收集证据的提出疑义。
举证与质证在任何国家、任何法律体系之下的审判(仲裁)制度里都是举足轻重的部分,且这二者之间又存在着不可分割、难以或缺的关联性和前后作用性。在现有社会客观条件下,当事人法律素质、意识较弱,社会法治环境欠佳;经常是诉讼(仲裁)当事人被告知必须举证却无力取证甚至根本无从知道取什么样的材料才会支持自己的主张。本节则重谈谈法事人如何举证。
1、举证的具体要求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2)仲裁委员会受理原告起诉的,仲裁委员会应指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指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答辩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指定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3)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事项除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①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③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准许调取,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6)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必须经庭审质证,并被仲裁庭采纳后,方能作为定案依据。
2、举证责任的分配
(1)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举证责任如下分配:
①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②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劳动时,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3)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用人单位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但劳动者主张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用人单位考勤记录虽无劳动者签名,但有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资料等)相佐证的,可作为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证据。
(5)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中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首次主张权利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业务提成在货款收回后才支付的,对货款回收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负担。
(7)当事人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8)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9)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有关服务期的约定为由,请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对其已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及具体费用等相关事实负举证责任。
(10)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实发生争议的,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
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执业证明
复印件
1份
律师事务所所函
原件
1份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如劳动合同、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
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执业证明
复印件
1份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
复印件
1份
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
原件
1份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原件
1份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如劳动合同\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注:①工伤(工亡)、非因工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书或死亡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②凡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③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或自行上网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
④被申请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应到相关机构开具注册登记资料。
5、集体争议案件应提交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
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核对原件后,每张A4纸复印8张身份证
员工推举代表书
原件
2份
经核对身份后签名确认,签名与身份证一致
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原件
2份
需全部员工代表签字确认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执业证明
复印件
1份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
复印件
1份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原件
1份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如劳动合同、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注:①凡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②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或自行上网站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
③被申请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应到相关机构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