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01 16:26:54 作者:袁吉松 文章分类:劳动争议
(一)工会组织形式
企业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加入工会,维护员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1、一般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公司(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员工委员会。
2、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4、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5、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6、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7、工会专员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员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二)工会组织职能
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5)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6)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2、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2)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3)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4)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员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5)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6)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三)办理《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指南
1、新办《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的条件和程序
(1)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条件:
①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会全面工作的副主席。
③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④工会经费来源稳定,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工会经费。
⑤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申请书。
申请书可到区、街道总工会领取,不能复印,一般是一式三份,如有两级上级工会组织则需四份。申请书填写说明: “工会成立时间”须具体到×年×月×日;“工会常设工作机构”填写“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员工委员会”的情况;“工会自有经费、财产概况”中“会员应交会费、行政应拨工会经费留成”两项内容务必填写;“工会印章”须盖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规格见后,公章不规范的须及时重刻)、工会财务专用章等印章;“法定代表人简介”须贴上法定代表人的大一寸相片,盖上统一规格的工会印章;“本人签名或盖章”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若法定代表人更换,须新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上级工会审查意见”栏中,如有两级上级工会,则要加盖两级工会的印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上级工会批准建立该基层工会及对选举结果的批文复印件(一份)。
批文应明确三项内容: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为单数)及工会主席名单(若只有副主席,须有其主持工会全面工作的说明);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三人以上单数,除经审主任外,其他委员不能同时兼任工会委员会委员)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名单;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变更条件和程序
(1)工会换届改选、延期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更改地址和名称均须变更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
(注: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届满,要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改选。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要报上级工会批准。)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工会社会团体法人变更表(份数与新办证中要求相同)。
②上级工会的批文复印件(一份):(1)换届改选:上级工会对选举结果的批文(包含内容与新办证要求相同);(2)届中调整:上级工会对更换法定代表人的批文(内容须包含原法定代表人免职的说明,新法定代表人如是副主席,须有其主持工会全面工作的说明);(3)变更地址:有新地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或是单位对地址变更的证明原件(一份);(4)变更名称:上级工会对此的批文。(5)延期换届:上级工会对此的批文(延期换届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收回原《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正、副本原件。(注:若正、副本遗失,须出具遗失报告,内容注明该资格证的编号,表明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责任,盖上工会印章。同时加盖上级工会的意见及印章。)
3、《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注销条件和程序
(1) 需注销的情况:
①所在企业终止或被撤销的基层工会,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②工会组织移交到省或区、县级市,须注销市总工会颁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注销《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申请表(一份);盖齐基层工会、基层党组织、产业(系统)工会等三个印章。
②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上级工会的批文(复印件一份):(1)撤销工会组织:上级工会撤销该工会组织的批文;(2)移交工会组织:上级工会移交该基层工会组织给省或区、县级市总工会的批文。
④上级工会关于该工会资产清算完结证明。
⑤企业终止或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的批文复印件(一份)。
⑥收回原《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正、副本原件,领取核准注销通知书。
4、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印章规格说明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工会组织印章的规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的印章一律为圆形,宽边内加一细线,中间刊五角星,星外刊单位名称,文字自左而右环排。印章所刊工会组织的名称一般用全称,如文字过多,可采用通用的简称。印章的文字,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除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及全国产业工会、全总部委办一级组织的印章规格有区别外,其它各级工会组织,以及工会组织所属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印章,直径均为4.2CM,边宽0.12CM,五角星直径1.6CM。
各级工会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印章的尺寸、式样、规格与同级工会组织的印章要求相同,由同级工会组织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