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婚姻律师:离婚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时间:2010-05-21 17:15:11    文章分类:最新案例

长沙婚姻律师:离婚协议未履行怎么办

咨询长沙婚姻律师: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快一年时间了,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他,离婚后半年内他支付一半的房款给我。可以半年过去了,他不把钱给我,房子现在也升值了,我想按现在的房价计算,可前夫不同意。请问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吗?

长沙婚姻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效力并请求法院判决未履行义务方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

执业机构: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私人律师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刚律师 > 李刚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