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肆意暴力安徽等外来农民—区法院与政府穿连裆裤

时间:2010-07-02 20:28:31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今天已是2010年6月29日,在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之美称的苏州市,胡明锋等安徽外来农民的悲剧至今还在续演着!对他们施以暴力给他们带来灾难的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却至今给他们以冷酷的面孔,强硬的手腕,有错不纠的对策!依法应当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纠纷”或“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予以立案的相城区人民法院,碍于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或压力,也至今不受理胡明锋等外来农民的起诉!真让人不得不对世人皆认为苏州乃江南文明而发达城市的美称产生怀疑!

     至今仍苦苦挣扎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委会的安徽等外地农民,昨日含泪在电话中称:他们数次到相城区法院,带着《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案件若干解释》等法律规定,要求起诉以吴小明为代表的9户村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纠纷”,或起诉青龙村委会及其9户村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可该法院即不予立案受理,也不作不予立案受理的书面裁定,而是以调解为由将他们带到相城区黄埭镇政府后,一走了之。而黄埭镇政府电话喊来青龙村委会的干部后,将皮球踢给村委会,也一走了之。村委会干部关住门,对他们施以狰狞的面孔,狂劣的行动,恶毒的语言:“你们不是告吗!好好的告吧!怎么又到我们面前了!地是我们的,与你们没关系,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补偿不谈,该走走!”

       他们哭诉到,他们到苏州市检察院得到一线希望:你们的转包承包地合同有效。你们要求以合同纠纷或以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纠纷起诉,法院应该受理。继而又寄希望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向中级法院提交材料后,月余后答复为已签发,让相城区法院依法处理。也已向江苏省高级法院寄交材料,但至今也杳无音信!

       近日来,青龙村委会的行为加剧,专人通知其有关村民,不得给他们接电、取水、通行路面,并让转包给他们土地的村民,到各自承包地里破坏地上青苗及大棚等附着物,对他们生活进行骚扰,安全进行威胁。

       他们讲道,目前他们的生活已非常困苦,无电灯、无饮水、无路走,人身安全已明显受到威胁,想尽快解决此事,以脱离灾难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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