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先睹为快

时间:2011-03-06 23:04:28    文章分类:诉讼指南

2011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安徽省统计局于2011年2月24日公布了《安徽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此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2011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8元。
         二、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13元。
三、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85元。
             四、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4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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